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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垃圾分类,党员先行”——高新区推倡议、践行动
27 2020.05 09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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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!”。在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(6月1日)正式实施之际,高新区工委区级机关党工委发出倡议书,倡议广大机关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带头争当垃圾分类的先行者、传播者、督导志愿者,引领“爱护环境、从我做起”的文明新风尚,给美丽高新区添彩,为建设“现代国际大都市、美丽幸福新天堂”作贡献!

    高新区区级机关各党组织积极响应号召,围绕“垃圾分类 党员先行”率先开展丰富多彩、成效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,勇当垃圾分类投放“优等生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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