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案促改促治筑牢纪律防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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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07
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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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,切实将“五个进一步到位”重要要求落到实处,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出台《苏州市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——开展“以案四说”工作指引(试行)》,进一步增强警示效果,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。
《指引(试行)》共十条,明确了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限、程序、形式、内容等。聚焦“提高认识”,明确要求所属党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党支部,在处分决定宣布后1个月内(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),根据案件性质和教育需要,灵活采用党员大会、支委会或党小组会三种形式,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绷紧自我革命之弦。聚焦“增强党性”,落实“以案四说”工作要求,通过“说德、说纪、说法、说责”,剖析典型案例,解读纪法要义,对照查摆不足,刀刃向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推动机关党员纪律意识、法治观念、道德修养、责任担当不断强化。聚焦“压实责任”,进一步强调机关纪委专责监督、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、党员民主监督职责,通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,深挖问题根源,抓实整改整治,补齐制度短板,规范权力运行,进一步发挥“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”的综合效应。